关于报送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13:10:26
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立信会计金融教质〔2023〕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项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密切评建办与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的工作联系,及时准确报送评建相关材料,现需要相关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评估协调联系工作(评建工作负责人1名,联络员1名)。
一、人员要求
1.评建工作负责人应由单位(部门)领导担任;
2.评建工作联络员须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熟悉本单位(部门)工作情况,认真负责、耐心细致。
二、主要职责:
1.评建工作负责人:熟悉评估知识和材料要求;熟知所在单位应达到的评估指标要求;对本单位审核评估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相关材料符合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
2.评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学校评建办及专项工作组的工作联系,配合学校评建办开展工作;熟悉评估知识和材料要求;熟悉本单位审核评估具体工作和分工;支持、配合学校评建办提供本单位相关审核评估工作材料。
三、报送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于1月25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通过站内信发送至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黄庆玲老师,联系电话:18021098871
附:需报送单位名称和回执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