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各二级学院需扎实开展自评工作并按时提交评建问题清单和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建问题清单
1.各二级学院需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从二级学院角度围绕三级指标审核重点,尤其是二级学院作为配合部门的审核点逐一对照检查,同时结合本科专业自主评估中专家提出的意见,自评梳理问题清单(见附件1),作为二级学院评建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方向。
2.审核重点中主要针对学校层面的必选和可选量化指标,二级学院可不选择。
3.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中涉及审核评估的分学院和分专业的数据,如师资、教学、学生发展、招生就业等,二级学院可结合评建需要与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数据组联系。如自评中需另外采集数据,数据采集范围原则上为2020年9月-2023年8月,数据统计口径及内涵需与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保持一致。
二、自评报告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需围绕学校审核评估一级和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撰写自评报告,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别阐述学院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和“改进效果如何”等。自评报告内容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详实,存在问题找准写透,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提出的改进措施具体可行。自评报告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5万字,重点阐述自2020年9月以来(除指标有特殊时间要求)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绩、做法与经验。《二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版)》见附件2。
三、材料提交要求
对照检查问题清单(附件1)于2024年3月8日前提交,自评报告(附件2)于2024年5月15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经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以OA站内信方式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黄庆玲老师。
数据组联系人:蒋竞莹 18021098693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二级学院对照检查问题清单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学院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